題:
為什麼Hams用波長而不是頻率來指代頻段?
YetAnotherRandomUser
2016-06-04 02:12:0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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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閱讀針對業餘愛好者和業餘無線電愛好者的文獻和網站時,我注意到頻段通常由波長來表示。

在專業環境中,我一直是我們的一部分總是使用頻率(170 MHz)或頻段名稱(即VHF,UHF)來描述信號。

為什麼火腿更喜歡波長?這是傳統還是慣例?

我在同一句話中看到波長所指的VHF頻率和頻率所指的UHF頻率,因此缺乏一致性。

五 答案:
Marcus Müller
2016-06-04 17:14: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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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user3486184的答案,這主要是傳統的影響。但是,@ DaveTweed的回答恰恰是該傳統的源頭:

在早期的無線電中,您實際上並沒有太多的電場概念來做固定頻率這些是簡單的水晶收音機,除了拿走被饋入的(整流的)信號的包絡線外什麼都不做。它們根本不是射頻選擇性的-信道選擇是通過調諧天線進行的(即,將其諧振頻率與您要接收的信道匹配),而不是接收器電路,例如)現代無線電!

所以天線設計師是最先執行信道選擇性概念的人,因此他們有了一些規範的力量:)

現在,如果您看一下,您會注意到,對於那些製造框架天線或長線天線的人來說, wavelength 是他們設計天線的絕佳說明。您可以在材料效果的範圍內,通常只需將其尺寸乘以任意尺寸即可將任何天線設計縮放到不同的頻率/波長,因此,能夠建造200m天線的人立即也可以建造20m的天線。他們是建造無線電接收機的人,這些無線電接收機進入了“客廳客戶市場”,因此,他們決定了頻率選擇的規模。那是米。

Dave Tweed N3AOA
2016-06-04 09:20:2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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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原因之一是談論波長可以立即感知所需天線的規模。

Therin
2016-06-04 20:30:1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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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說:“我在15米的空中”時,每個人都會知道我與其他電台之間有一些聯繫,這些電台的頻率範圍為21.000至21.450 MHz(至少是15m頻段)在德國)。

如果我說的是“我正在21兆赫茲空中廣播”而不是15米,那麼有人會認為我正在那個頻率上廣播。您當然也可以說“我在21兆赫頻段上播出”,但說的時間更長,所以說“在15米上”更容易

所以我認為為了使頻段的描述更簡短,並澄清您是在某個頻率範圍而不是一個頻率上廣播。

在這種情況下,您可以用“ VHF”代替“ 15米”,甚至還可以節省音節,這總是讓我感到困惑。
15米處的@allanonmage:是HF,不是VHF。但無論如何,諸如HF,VHF和UHF之類的名稱太寬泛了。這些類別中各個頻段的特性差異很大,因此您通常都希望比此更具體。
@Therin這可能是特定於文化的。在YU土地上,我們通常會為整個頻段說21兆兆,如果要表示特定的頻率,我們會說21000千赫茲。
Edwin van Mierlo
2016-06-07 12:26:3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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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添加到已經給出的答案中即可;曾經有一種叫“ CQ 40m”的習慣,表示您確實在40m頻段,如果您的發射機有諧波...避免在15m頻段,避免電台回到您的通話。

這顯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時過濾諧波更加困難,並且在建造/操作設備時更難以測量/調諧...而且許可條件可能與今天不同。

儘管現代發射機在頻帶外不會有諧波(或不應有諧波),但今天在頻帶上仍可以聽到實踐。我想舊習慣很難改掉,尤其是在業餘廣播電台。

我想提到樂隊的做法也是“盡力而為”。前面的答案中已經討論過了。用“我在20m頻段上有一些聯繫”代替“我在14.000 MHz和14.350 MHz之間有一些聯繫”

或頻段名稱(即VHF,UHF)描述信號。

要回答OP問題的那一部分:VHF / UHF的指示以及相應地HF的指示太寬泛,無法準確描述工作頻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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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獨服用HF,將包括9個(或10個或11個波段),即:80m,60m,40m,30m,20m,17m,15m,12m,10m。有些人會將6m頻段計為HF,而另一些會將160m頻段計為HF。儘管我相信6m實際上在VHF內,而160m實際上是MF。

VHF會有3或4個頻段。 6m,4m,2m以及某些區域將以220MHz分配資源。

以此類推;因此,指標“ VLF,LF,MF,VHF,UHV和更高”不適用於業餘無線電,以指示您在何處進行操作,它們確實有其用途,並且在“廣泛使用”足夠的情況下使用交流的內容...

user3486184
2016-06-04 03:03:3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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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傳統,但也有一定用途。

2m頻段的確不完全是150 MHz,但是參考將在144-148上發射的無線電類別是有用的MHz(美國)或144-146 MHz(英國)作為2m廣播,而不是按頻率。

這取決於個人喜好和聽眾的期望。幾乎每個人都知道2m表示144-148 MHz附近的某個地方。大多數人都知道70厘米約為420-450 MHz。越來越少的人知道13厘米是2.4 GHz。

將“ UHF”稱為“ UHF”也是有問題的-PL-259連接器也稱為“ UHF”連接器,因為在上面創建UHF時就意味著30 MHz。

我認為樂隊的標籤永遠都是它們的樣子,至少在現在,它們與數字相對應的名稱清晰明了。
如今,標籤清晰明確:HF為3-30 MHz,VHF為30-300 MHz,UHF為300-3000 MHz。過去並非總是如此-1940年12月的ARRL U.H.F.比賽(“完全由u.h.f.!”)是“ 56、112、224或448 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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